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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的小林(化名)因患先心病,被送往某医院化疗。想半年后,他变为了植物人,又在病房里煮了13年,伤痛地离开了这个世界。1998年,3岁的小林(化名)因患先心病,被送往某医院2012年2月21日,小林因为病重不清领,还没有等到18岁生日来临,就离开了这个世界。一审:法院判医院分担七成责任陈贵书夫妇指出,医院有很多次机会和很多时间去治好小林先心病手术后的重度心力衰竭。
但由于医生玩忽职守,漠视小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才造成小林出了植物人。于是,他们在2010年6月,将医院控告至西山区法院,期望医院赔偿金医疗费和护理费等总计217万余元。
西山区法院指出,陈贵书夫妇予以医院许可,带上小林出外造成他休克,是他最后大脑缺氧和脑萎缩等后遗症的诱因之一,医院分担70%的赔偿金责任,在扣减已付费用后,裁决医院赔偿金陈贵书夫妇58万余元。宣判后,陈贵书夫妇上告,裁决至昆明市中院,拒绝医院赔偿金180万余元。昆明中院指出西区山法院一审时并未获准医院申请人的医疗事故检验,有可能影响准确裁决,故将此案发回重审。
案子还没有输掉,小林早已离开了人世。医院:家长擅自让孩子出外耽搁救治早于在一审时,医院一方指出是陈贵书夫妇当时予以医院许可将小林带上出有医院,才不会造成小林跳动骤停。在昨日的法庭上,医院再度明确提出,当年小林沦为植物人前那次心脏骤停的救治,地点是在门诊部而非住院部。
这就解释,家长当时早已把孩子带离住院部。院方回应,住院部有救治设施,是因为家长擅自把小林拿走,才使小林没能获得及时救治。陈贵书夫妇则回应,并非他们要擅自将小林拿走,而是医院迫他们出院,夫妻俩只是带着孩子下落医院要众说纷纭。
他们坚决指出,医院对小林的意外负起不能推给的责任。昨日庭上,由于当事双方和法院皆没联系上适合的医疗检验机构对小林一案展开医疗事故检验,欲宣告休庭,下周再度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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